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社会新闻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时间:2018-12-29 | 地点: | 来源: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27日,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杭州召开。

    企业破产法施行已逾10年,随着我国破产理论和实务的不断蓬勃发展,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法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据了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册的6家省级管理人机构此次作为牵头单位,积极联络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推动成立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开幕式上,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魏跃华先后致辞。郑金都认为,破产管理人业务具有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综合能力要求高;团队协作要求高等特点。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有律师、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可以形成知识互补;对于收费标准等问题,协会的成立也有助于形成共识、统一标准、解决问题。

    魏跃华认为,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浙江省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迈上新台阶,步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道路。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对深化浙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会听取了筹备工作报告和各表决事项报告,全票表决通过各项草案。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一民当选为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会长。

    任一民表示,协会成立后将致力于在以下方面发挥作用:第一,发挥协会学习交流合作的平台作用。第二,发挥协会的合力作用。为管理人履职争取更加友好、更加规范的执业环境。第三,发挥协会的拓展从业范围的作用。第四,发挥协会的抗风险作用。管理人履职风险、社会风险愈加明显,已经对管理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协会的成立将提高管理人的抗风险能力。第五,发挥协会的规范作用。协会将注重统一相关指引、规则,同时对行业的害群之马加以惩戒。第六,发挥协会参与破产法制建设的作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指出,2017年,浙江全省法院受理和审结破产案件的数量均居全国首位。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架设了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对提升浙江省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浙江省破产管理人行业的自身发展,推动实现人民法院加快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更好服务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机制;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