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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注销业务提交材料规范
时间:2019-01-23 | 地点: | 来源:

 企业办理注销业务提交材料规范
一、办理企业登记注销材料清单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
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
的文件。
3.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
4.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
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对于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
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
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的裁定)。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
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企业领取了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企业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
告的报纸样张。
附件1
— 7 —●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
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二、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材料清单
1.《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 经办人身份证件。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未启用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被市
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单位纳税人提供上级主管
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
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
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持有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及其他应收缴的设
备的,提供其持有的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和其他应收缴的设备。
三、办理社保登记注销材料清单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2016年10月1日后新办企业无
需提供)。
2. 根据单位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登记证照注销或吊销、迁往外省市的文书复印件;
(2)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文书复印件;
(3)破产单位需携带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产终结的文书复
印件。
— 8 —四、办理海关注销材料清单
注销申请书(含注销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涉及国家规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商
务提前解散材料清单
1.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2. 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3. 关于经营期限届满前提前解散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
决议。
4.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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