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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时间:2019-10-29 | 地点: | 来源:破产法实务

    2019年10月25日,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学军,北京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群、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小炜、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逄俊等领导和嘉宾应邀出席开幕式。开幕式上,靳学军副院长和王群书记共同为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揭牌,并先后致辞。近50家会员单位参加了会员大会。会议由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萧骊珠主持。
 
    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25名、监事7名。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11名,并聘任秘书长;第一次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1名。
 
    靳学军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是优化首都营商环境的需要,是推进北京破产审判工作的需要。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将形成规范、稳定和自律的行业组织,统一、规范管理人履职行为,对提升管理人队伍的执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自身发展,更好的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王群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是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服务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保障和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要明确定位,准确把握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任务,建好、管好、用好破产管理人协会;三是要发挥功能,切实体现破产管理人协会服务会员、规范行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他希望成立后的破产管理人协会,能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对首都法治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和引领会员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新的贡献。
 
    新当选的第一届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张小炜在致辞中表示,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协会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引领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对于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及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的自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加大破产保护法治力度有着积极作用,标志着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步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道路。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搭建起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机构专门化、人员专业化的优势,促进北京市破产管理人业务的新发展。
 
    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共同组成的行业自律组织,在全国受到了广泛关注。上海、重庆、浙江破产管理人协会发来贺信,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希望能在日后工作中加强沟通与联系,携手共进,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附:
 
第一届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名单
 
会长: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张小炜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序):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王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王冰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邢立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乔国刚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杨晓明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郑志斌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黄锦辉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崔戎锋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康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彭伟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韩传华
 
监事长: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孙卫宏
 
秘书长:
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