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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诉转破” !!它来了!!
时间:2019-12-23 | 地点: | 来源:“吴江法院”微信公众号

    12月11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吴江法院裁定受理苏州食之秘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案系吴江法院出台《关于民商事审理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问题的规定(试行)》后,首例在债务人集中进入执行程序前,诉讼审理中的原告经法院释明后直接启动破产程序的案件。
    苏州食之秘公司设立于2006年11月,原系为食之秘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江浙沪地区直营门店供应糕点的生产加工企业,长期租赁厂房进行经营。自今年3月开始,因结欠供应商原料款和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债权人陆续将苏州食之秘公司诉至吴江法院。
    截至11月份,吴江法院已立案受理苏州食之秘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20件,立案标的额780余万元,另有141名职工劳动仲裁后申请执行的案件1件,执行标的额330余万元。上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苏州食之秘公司已停止生产经营,后期法定代表人也下落不明,相关诉讼保全中查明的财产也仅有烤箱、冷冻柜、空调、电脑等零星资产,苏州食之秘公司已出现破产原因。
    经案件审理法官的释明,其中一个案件的原告作为债权人直接向吴江法院申请对苏州食之秘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后经审查,吴江法院作出如上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并同时指定管理人。受理次日,吴江法院即组织管理人对债务人进行接管,在辖区政府部门的协助下,管理人顺利接管到了债务人的公章、证照及相关财务账册,为下一步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梳理债权债务关系奠定了基础。
    今年8月,吴江法院出台了《关于民商事审理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问题的规定(试行)》,目的便在于引导诉讼审理中的当事人及时启动对已出现破产原因的债务人的破产程序,从而更大程度发挥破产制度的功能作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债权公平受偿,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