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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破产法庭揭牌成立!系全国第二批、浙江首批,管辖四类案件
时间:2020-01-02 | 地点: | 来源:破产与重整实务

    昨天下午,杭州破产法庭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这是继北、上、深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二批破产法庭,也是浙江省首批破产法庭,标志着杭州地区破产审判工作开启新篇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江勇,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出席并共同为杭州破产法庭揭牌。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仲灿主持揭牌仪式,市领导许明,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浙江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代表,杭州部分基层法院代表等出席。
    揭牌仪式后,杭州破产法庭全体员额法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斯金锦主持,市委和省高院领导共同监誓。
设立杭州破产法庭,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杭州地区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通道,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杭州破产法庭管辖下列案件:一是杭州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以及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二是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三是跨境破产案件;四是其他依法应当由杭州破产法庭审理的其他案件。基于这个管辖批复,杭州破产法庭将新增集中管辖原属杭州六主城区管辖的强制清算案件、破产案件及相关衍生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