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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破产审判让“僵尸企业”重生
时间:2018-04-01 | 地点: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经济改革中的重中之重,而破产案件的审判也因此价值凸显。据统计,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7年审结的破产案件中,共计分配破产财产13.33亿元,彻底消化债务106.6亿元,其中金融债权60亿元,民间借贷类债权29.6亿元,并清偿职工债权4100万元,清偿率达到100%。宜兴法院是如何通过破产案件的审判,让“僵尸企业”去产能、降成本、优化存量资源配置,达到推进产业结构转型,从而焕发生机、“破茧化蝶”的呢?

    反向重整:为“搁浅”企业铺路

    2016年9月,江苏莱顿宝富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顿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递交到了宜兴法院,这意味着一个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涉及债务30亿余元、待安置职工200多人的“烫手山芋”抛到了法院……

    宜兴法院主管破产审判的副院长陈国斌告诉记者:“仅用了半年多的时间,2017年4月27日,宜兴法院就裁定批准了莱顿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今年3月底,相关资产移交、股权变更工作顺利完成,偿债款3.5亿元也全部到位。”

    莱顿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本是一家生产聚苯乙烯树脂等化工产品的知名企业。该公司产品技术先进,但因经营和投资依赖外部融资,而利润又不足以支付融资成本,加之关联公司占用巨额资金及对外担保代偿等事宜,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

    宜兴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16年10月指定管理人具体负责重整事务。管理人接受指定后,集中业务骨干,外聘知名度较高的资深律所、审计事务所开展资产审计、评估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同时,自2016年12月起,在宜兴法院的指导下,组成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程序筛选潜在投资人。为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权益,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经法院建议,管理人在《人民法院报》及其他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发布招募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尽职调查、投标、评标等招募程序,中信国安化工有限公司获得投资人资格。

    2017年2月,由政府、经信委、管理人、企业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莱顿公司《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信国安化工有限公司为重整战略投资人。为有效保留企业主营业务的存续,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同时有效隔离破产企业原有债务,保护重整后企业的重生,宜兴法院创新采用了“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一是保留莱顿公司企业外壳,战略投资人以相应的对价取得债务企业全部股权及优质资源和资质,保持主营业务的存续。二是除主体资质、主营业务外,其余所有资产债务整体转移至相应平台公司,由该公司继续对原莱顿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清算义务。

    重整计划裁定确认后,中信国安化工有限公司一次性出资3.5亿元取得莱顿公司股权,该部分资金全部用作清偿破产债务。与此同时,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和小额债权均获得全额清偿。

■法官说法:

宜兴法院民四庭庭长周馨介绍说,按照破产重整的惯常做法,从立案到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债权申报、招募重整方、表决重整方案并实施,整个过程耗时费力。根据莱顿公司的负债情况来看,要想拿出一个各方满意的清偿方案显然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莱顿公司还留有一项值得捡漏的宝贝,尤其经不起拖。”这个宝贝,就是莱顿公司拥有的在塑料化工领域的多项特许生产资质和先进生产技术。也正是着眼于这一优势,法院最终决定采用“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引入强势资源注入莱顿公司,将一个濒临倒闭的企业送上了起飞的跑道。

不同于一般破产企业整体挂牌出售的模式,“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是将企业优质资产剥离,投资人以相应对价取得全部股权及优质资源和资质,保护主营业务的存续,遗留的债权债务则由新的公司继续承担清算义务,而不再影响原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也有利于债权人提高债权清偿比例。

府院联动:引进世界500强

2018年3月,江苏普睿司曼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宜兴市官林镇的工厂里,厂房整洁,生产有序。参观者丝毫看不出,这家行业巨头、世界500强集团进驻的工厂,竟是在其“接手”的一个破产企业上迅速建成的。

谈起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和江苏普睿司曼科技有限公司的成功进驻,官林镇党委书记虞仁军对宜兴法院的办案效果赞不绝口。

成立于2010年6月的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超高压电缆、特种电缆等高新技术产品,并先后取得多项国内外产品认证及许可证书。由于企业投资规模较大,公司流动资金紧缺,致使企业生产能力大部分闲置,运营成本畸高,加之关联公司占用大量生产资金,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最终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

2015年12月2日,宜兴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对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取了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委托后,即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经评估,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实物资产总价值为4.14亿元,同时经初步核实,公司对外债务金额为21.11亿元。面对巨额债务,经管理人初步预测,扣除抵押资产后普通债权清偿率预计极低,社会矛盾隐患较大。

资产变现工作是破产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宜兴法院指导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收账款清收方案,及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

担任本案审判长的陈国斌,全面统筹协调案件各项基础性工作的稳步推进,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同时参与到和意向投资人的逐次洽谈,尽法院最大努力,在法律框架下,提高收购价格。

2016年12月2日,宜兴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该公司整体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电缆行业巨头、世界500强企业——江苏普睿司曼科技有限公司以3.047亿元成功竞买,成交价高达评估价的74%。同年6月23日,宜兴法院依法裁定确认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第一次分配中,职工债权、税务债权均获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为5.5229%,后续普通债权仍将继续受偿。

2017年6月28日,案件顺利审结。2018年,投资人江苏普睿司曼科技有限公司在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原厂址的生产经营,已完全步入正轨。春节后,留在江苏普睿司曼科技有限公司的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的老员工全部回到公司上班,他们不仅不用担心被老板拖欠工资,还享有了更加完善的医疗等福利保障。

■法官说法:

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在进入破产清算前具备较高的社会知名度,陈国斌说,法院在审理本案时,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与地方招商引资工作有机结合,在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下,成功吸引世界500强企业、电缆行业巨头入驻,后期再由法院具体负责与意向投资人的对接协调事宜,顺利解决资产变现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对实现企业提档升级、增强地方特色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投资人以评估价的74%竞买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大大高于破产企业整体资产普遍成交价格及债权人预期,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该次变现工作不仅大大加快了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推进速度,维护了全体债权人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属地政府加快“腾笼换鸟”进度,推动要素资源尽快释放,还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进而恢复产业发展动力,实现了市场出清和企业提档升级。

■司法观察

灵活务实 敢闯敢为

“同样是破产案件,法院十多年前也审理过,但如今的破产案件金额高、阻力多、波及范围广,法院面临的压力大,当然,责任也更艰巨。”宜兴法院院长王英认为,根据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法院破产审判应该更加灵活务实,擅于打破常态化思维,敢想、敢闯、敢为,充分注重破产审判的本土化效应,努力帮助企业“破茧化蝶”。

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宜兴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79件,审结30件。彻底消化债务146.6亿元,其中金融债权72.48亿元,民间借贷类债权45.98亿元,建筑工程类债权2.08亿元,清偿职工债权5348万元,清偿率达到100%。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当前,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清理“僵尸企业”,从而达到去产能、降成本、优化存量资源配置等目的,都要在法律范围内依法进行,这就再次提升了破产审判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地位。

据统计,2017年宜兴法院破产财产变现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企业整体资产合计变现16家,成交价达13.3亿元,盘活不良资产20.2亿元,释放闲置土地77.2万平方米。

陈国斌介绍说,目前,宜兴法院在审的破产案件44件,债权人会议已经召开,处于财产变现阶段的案件33件。这些破产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破产企业多集中在传统行业,房地产行业风险突出;二是破产企业多涉及关联企业,联保互保问题严重;三是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大多深度介入民间借贷。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法院主导、属地负责”,这十六个字是宜兴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指导方针。遵循十六字方针,宜兴法院积极探索破产审判本土化的新样本。

首先,如何让落后产能合理出清法治化?宜兴法院立足于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畅通申请人的破产申请权,规范出险企业退出机制。紧密程序衔接,维护金融生态安全,2017年累计将总额59.14亿元的近300笔债权纳入法律处理轨道。用足用好民事追偿手段,依法保障管理人调查权利,重点检查债务人破产前交易行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2017年,宜兴法院还审结了破产衍生案件101件,实际收回债权4.14亿元。他们运用先易后难、分步推进方式,推动“执转破”清理“僵尸企业”,2017年一年“执转破”案件审理周期均未超过90天。

其次,如何推动优质产业转型升级市场化?宜兴法院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推动优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创新破产企业接收管理模式,对于经营状况较好,具备“造血”功能的企业,灵活运用“边破产、边经营”方式,最大限度保存和提升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二是坚持“一案一思路、一企一方案”,主动担纲企业“医生”角色,形成因企制宜的破产清算、重组、和解三位一体格局,力促濒危企业成功重返市场。三是探索破产财产变价分配新方式,居中斡旋化解矛盾,以利益让渡机制实现互利共赢;因势利导丰富财产变价路径,以意思自制原则实现利益共享;灵活变通优化清偿方案,以产业扶持导向实现经济发展。

在一系列破产审判新理念、新机制的推动下,宜兴法院经过与当地政府的统筹协调联动,2017年已合计向1500余名职工清偿职工债权4100万元,清偿率达到100%。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破产财产103次,成交变现11.25亿元,且多次实现溢价成交,最高溢价率达32.45%。

■各方声音

夏青——中信国安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

在莱顿公司破产重整成功后,夏青分析说:“这样主副一分离,不但保护了企业特殊资质和优质资产,而且妥善解决了破产清算所带来的职工安置、小额债权纠纷等社会性矛盾,快速高效地完成了优劣资产剥离。”对于公司的未来,夏青更是信心满满:“依托我们中信国安化工有限公司的技术和管理,莱顿公司有望进入国内化工企业的领跑梯队,年营业收入不会少于40亿元。”

虞仁军——宜兴市官林镇党委书记

“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体量大、债权人数众多、债务金额巨大、应收账款数额较多,宜兴法院勇于担当,从案件受理至审结,仅仅用时一年半,实现了快速审结的目标,法院功不可没。”虞仁军特别指出,通过法院的破产审判,把不良资产有效处置,盘活了企业,节省了土地资源,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打造了地方特色产业竞争力,形成了地方经济新的增量。

刘宇——江苏普睿司曼科技有限公司工厂总监

“当时的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处于停产关闭状态,而且债务体量非常大。”有着海归背景的刘宇知道,普睿司曼集团是一家在米兰证交所上市的公司,集团有着完善的法律事务处理规程。他说:“由法院协调拍卖中的相关事宜,顺利解决了欧洲法律与中国法律的衔接问题。收购完成以后,我们生产很快步入正轨,今后公司可以更放心大胆地投资了。可以说,我们双方都做出了不超越法律框架的创新,才有了目前这种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