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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北京首例适用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程序案件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时间:2022-09-26 | 地点:北京 | 来源:京法网事

    近日,北京一中院正式裁定批准北京哈维思特饲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维思特公司)重整计划,标志着哈维思特公司有效化解债务危机,正式开启重生新征程。

    哈维思特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主营生产和销售动物饲料、宠物食品的中小微企业,是北京唯一具有宠物饲料生产资质的内资企业,拥有较为先进的生产线和化验设施,在动物饲料领域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品牌价值。因受新冠疫情导致原材料和产品采购、运输受限及生产能源供给方式落后等因素影响,哈维思特公司生产和销售暂停、资金流断裂,导致无法清偿债务、支付厂房租金并办理续租。经债务人申请,北京一中院于2022年6月20日裁定进行重整。经过重整各方的不懈努力,2022年9月20日各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存续式”重整使得哈维思特公司实现新生。

    2022年4月,北京一中院制定出台全国首个专门规范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制度规范——《北京破产法庭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试行)》,努力构建简易、快捷、高效的中小微企业重整程序。哈维思特公司重整案是北京首例适用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程序案件,是优化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又一生动典型案例。

    缩短各项程序期限

 

    高效推进重整进程

    相较一般重整案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中小微企业适当简化重整程序,缩短案件办理周期,积极为企业重生赢得时间。本案中,债权申报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0日;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即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通过之日,提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自收到申请当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从法院受理哈维思特公司重整到批准重整计划,仅用时3个月。
采用自行管理模式

 

    保证经营平稳过渡进入重整后,经过分析研判,法院许可哈维思特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能动、专业、高质量地发挥监督、指导、协助等多方面作用,债务人定期向法院、管理人报告财产管理及营业情况,确保哈维思特公司获得相对稳定的运营环境,保留机器设备、生产线及技术人员等“核心资产”,稳住企业基本面,提振各方信心,为实现销售收入、盈利能力大幅“回血”奠定坚实基础。预计哈维思特公司2023年将努力实现供销稳态的经营格局,2024年开始实现盈利。

 

    分段确定清偿比例

 

    充分保护弱势利益

    在本案职工债权占全部债权金额约35%的高比重情况下,重整计划对职工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中5万元以下部分全额清偿,5万元以上部分清偿率50%;综合清偿率最高100%,最低55%。重整计划体现了对于职工债权人和小额债权人权益最大程度的维护。
多措并举精准发力

 

    加大企业救助力度

    受理审查期间,根据哈维思特公司提交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等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的初步证明材料,法院精准识别哈维思特公司中小微企业类型、生产资质稀缺及生产线调整灵活等特点及时启动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渠道。借助行业专家型投资人的自身经验及影响力以及客户资源的协同性,引入优秀管理和技术人员,将哈维思特公司打造成具有行业影响力、可持续发展的实验动物饲料生产企业。
立足企业长远发展

 

    实现绿色安全经营

    按照重整计划安排,重点解决哈维思特公司重整前生产能源供给方式落后的掣肘问题,将用投资资金进行燃气管道改造,实现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保证重整后长期可持续的绿色生产经营。

    下一步,北京一中院将继续督导哈维思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事项,帮助支持哈维思特公司轻装上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北京一中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丰富中小微企业重整司法实践,以快速重整方式为更多中小微企业卸下债务包袱、纾难解困,积极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深入服务优化首都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