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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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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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Wisma Hiap Teck,Lot 6096,Jalan Haji Abdul Manan Batu 5 1/2,Off Jalan Meru,41050 Klang,Selangor Darul Ehsan,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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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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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企业为一家依马来西亚国家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英文名称为EASTERN STEEL SDN.BHD;转让方为一家依新加坡国家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英文名称为Orient Steel Investment Pte. Ltd.。 2、因标的企业所在国家会计制度与国内不同,标的企业无法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其2016年度审计数据引用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数据。 3、标的企业评估报告中资产基础法明细表递延收益,账面值为155,596,622.28元,是政府给予标的企业的补助金。标的企业与所在地政府达成有附加条件的政府补助金协议,政府补助金介绍如下:(1)建设期,第一阶段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第二阶段为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补助金,补助金金额为1.42亿马币或实际建设项目成本的10%,以较低者为准,分为两个阶段。补助金的有效期限截至 2019年3月31日;(3)违约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连续30天暂停或放弃整个项目或部分项目,没有于建设期内完成项目。标的企业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第一期阶段及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第二阶段,以此作为获得政府补助金的条件款。截至目前, 标的企业已领取了部分补助金98,976,567.40马币,即递延收益中的人民币金额。未来标的企业是否启动第二阶段建设以及启动后能否按时完成尚不能确定,递延收益核算的补助金具有或有负债性质,因此本次评估按照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具体详情参见评估报告。 4、根据标的企业和转让方提供的文件(该文件在北交所备查),在评估基准日至预计交割日的过渡期内,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提供股东借款4454万元人民币。 5、转让方和/或其母公司Shougang International (Sinapore) PTE. LTD.(首钢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向标的企业提供的流动资金信用担保,将在交割日终止,相关担保法律意见书在北交所备查。 6、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在建工程,即标的企业综合钢厂项目最终规模为年产300-350万吨板坯、方坯、矩形坯,项目分两期三步建设:一期一步建成年产70万吨板坯的钢铁厂,一期二步达到年产150万吨板坯的产能,二期工程独立建设一座年产150-200万吨钢材的综合性钢厂,在建工程账面值为1,626,143,488.77元,为标的企业综合钢厂生产设施,主要为“一期一步工程”,一期一步工程于2012年7月开始建设,该阶段产能为70万吨/年,东钢自2014年12月底建设完成进行试生产,从2015年10月起东钢进入停产状态,试生产期间产量约为30万吨;以及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六宗土地,账面值合计为21,459,240.21 元,土地面积合计为5,093,910.00㎡,本次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直接引用马来西亚独立土地估值机构HENRY BUTCHER MALAYSIA SDN.BHD.的土地估值报告中的估值结果,报告号为HB/V/KT/12756/2017/TCS。具体详情参见评估报告。 7、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由于标的企业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对于已建成工程中部分工程质量、尾工以及由此带来的工程款项存在意见分歧,截至评估报告日工程没有竣工决算。对于标的企业一期一步工程总包部分,评估机构没有能够取得从施工图预算到竣工决算各阶段除施工图外的造价资料,只取得了2010年版本概算。本次评估参考上述概算,同时根据施工图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评估;据现场核查访谈发现,标的企业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在工程款结算方面可能存在争议,鉴于尚未形成最终结论,本评估结果未考虑该事项可能形成的潜在债务或收益。由于没有竣工决算,东钢房产证均没有办理。标的企业管理层预计2018年2月1日复产,2018年的总产量预计为57.88万吨,2018年及以后的年产量将维持在 66.5万吨。收益法预测采用了管理层预测的产量,2018产量扣除库存量作为销售量外,以后年度产量与销量相等。具体详情参见评估报告。 8、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东钢一期二步工程初步规划》和董事会决议(方案和董事会决议在北交所备查), 标的企业大股东协德公司对标的企业复产建设提出初步规划。在转让方转让其所持股权前,标的企业复产所产生的损益由大股东协德公司承担;转让方转让其所持股权后,标的企业复产所产生的损益由标的企业所有股东商议决定。 9、本次标的企业转让的40%股权价格3046.632万元,债权价格83429.242787万元,其中:本金68133.983362万元,利息15295.259425万元。 10、本次信息披露中标的企业2017年10月31日财务数据的币种为马来西亚林吉特。 11、标的企业其他资产详情参见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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